中新網4月15日電 日前,廣東在全國各省率先成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領導小組。香港大公報文章稱,這標志著這項備受關註的制度改革開始“落地”,有人認為,此項改革可算是反腐之“靈丹妙藥”;但指望不動產登記制度“一招制敵”,還是未脫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窠臼,難免掛一漏萬。
  文章摘編如下:
  公眾懷有如此一番良好的期盼,並不難理解。在已“落馬”的貪官身上,房產腐敗基本都是“重頭戲”,而“房叔”“房姐”的層出不窮,更凸顯房產信息不公開、不透明的極大弊端,有鑒於此,公眾自然盼望即將推行的不動產登記制度能成為嶄新的反腐利器。
  不容否認,內地目前的腐敗與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本身殘缺有一定關聯,基礎數據的不健全使房地產成為腐敗官員洗錢和安置不法財產的重要渠道和保值形式。從這個角度看,房產的全國性信息平臺一旦建立,或會對市場部分灰色房源存量產生威懾作用,敦促一些“蛀蟲們”吐出多餘房產。但是,如據此推斷,不動產登記系統的建立能夠對涉房腐敗形成“當頭一棒”,斬斷多占多用、利益輸送的問題,恐怕不那麼樂觀。
  事實上,中國在多年前已提出統一不動產登記制度,其初衷在於解決該領域存在的“九龍治水”、職能重迭、程序繁瑣等問題,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保證不動產交易安全。
  在制度設計上,是否設置查詢端口、允許公眾查閱官員的不動產登記數據,尚需拭目以待。即便這一環節得以實現,但房產登記是基於自願而非強制,那麼貪腐官員也可以選擇不登記,或利用戶籍制度漏洞以假身份辦理登記,再或者,還可將房屋暫時登記在七大姑八大姨名下。
  此種情況下,除非紀檢機關介入調查,否則,任你將房產信息系統翻了個遍也難奈其何。況且,房產只是官員財產的一部分,這方面被盯緊了,不排除他們就會將更多財產轉化為存款或黃金珠寶。由此來看,指望不動產登記制度“一招制敵”,還是未脫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窠臼,難免掛一漏萬。
  說到底,房產登記與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性質不同、功能不同,不能將二者混為一談,更不能因此找到藉口放慢“曬官財”的腳步。從本質上治理涉房腐敗的關鍵,是要嚴格界定政府和市場的邊界、約束公權對於市場和民間的隨意干涉,而不僅僅是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須知道,沒有行政體制的改革,沒有公共服務的歸位,即便在房產登記上實現了再完美的技術改進,也難以獨力承受反腐之重。(鄭曼玲)  (原標題:港媒:內地房產登記非反腐萬靈妙藥 需多招制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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